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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美牛、美豬之進口

再談美牛、美豬之進口 – 蘋果日報電子版
尤英夫/律師、消基會法律與媒體委員會委員

最近國民黨推出公投,「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與執政黨吵的不可開交。的確,因為很多國人是反對放寬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萊豬)進口,所以在野的國民黨抓到機會藉以造勢打擊執政黨。對民主國家來說,這樣的惡鬥好像不希奇,君不見美國民主與共和兩黨就是隨時隨地在惡鬥。

不過,話又說回來,發出反對進口含有美國萊豬的聲音也沒有什麼不好,因為至少讓美國知道,執政黨的宣布開放是委曲求全,美國總不能對台灣人民予取予求吧!

決定開放,是每個執政黨想做的事,例如國民黨執政時,也一樣要開放。只是當時民進黨大力反對,國民黨才未進行。如今蔡英文總統決定開放,說是基於國家的整體利益與戰略發展。也的確是,因為不開放,與美國談判貿易門都沒有,就像日、韓等國被迫開放一樣。不過,民進黨政府既與先前主張相反,自己打臉自己,那就像賴清德在卸任行政院長時對社會的道歉,由政府再正式道歉,並請求國人諒解,也希望萬一要公投,最後也不要有不利於國家的結果。

含瘦肉精之豬肉是否有害健康可能有疑慮,所以多數國家如歐盟等 (個人先前誤會有進口)都不進口。國人既然有疑慮,又非進口不可,那麼就要讓老百姓自己選擇。為了讓老百姓明智的選擇,供貨的廠商有義務說明。

衛福部現在要求這些通路都必須強制標示進口肉品的產地,並且由商家試辦,藉由實際訪視蒐集業者意見及面臨的實務問題,在兼顧消費者透明豬肉原產地資訊及產業者實務可執行的前提下,落實豬原料原產地的標示,方便民眾選購。又設置「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展示「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如何標示」。又對於末端的食品販賣業者, 指示業者可保留與上游廠商之進貨單、交易憑證、輸入產品的進口報單或其他足以證明產品原產地資訊之資料作為佐證。

凡此努力固然應該加以肯定,但問題是極少數商人可能為了賺錢,仍然不擇手段而使含瘦肉精之豬肉流入所有的消費通路,如超市、大賣場、餐廳、便當店、小吃店、傳統市場等,不論是生鮮,或是加工或餐飲食品。至於更多之商家例如賣魯肉飯、肉燥麵、肉絲炒麵、香腸、肉鬆、肉丸、肉包、水餃、餛飩、鍋貼、貢丸湯等食物,本身也不知道有關豬肉的食品,到底有沒有含瘦肉精。要追究他們責任,一定引起民怨,也是很不合理的事。政府說會顧好食品安全把關,有可能會百分之百做到嗎?

個人認為食品安全把關主要應該在源頭,其次就是追蹤去處,也就是對於進口美國萊豬的食品業者,嚴格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執法,例如建立產品原材料、半成品與成品供應來源及流向之追溯或追蹤系統。國人也應該勇於檢舉違規之廠商,由政府加以重罰。

註:本文不代表消基會或任何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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