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司法院長許宗力年前因為要求實施「裁判品質提升方案」,所以指示全國各級法院院長落實監督權,原則上每月抽閱每位法官判決書一篇,提出是否改進等意見。消息傳出後,「法官論壇」出現全國法官同仇敵愾的罕見情況,怒批司法院政策將左右法官升遷,間接影響審判獨立。最後迫使司法院新聞稿說,是針對已經宣判並上網可受公評的裁判書,由院長或院長指定之人每月從中抽取適當件數(並未明定每位法官一篇)研閱,對於裁判品質良好之法官予以鼓勵、嘉許,對於裁判品質不佳之法官予以適當提醒、協助。旨在提升裁判品質,去除外界對於法官恣意之錯誤印象,不致影響法官心證、侵害審判獨立云云。
做為台灣高等法院女法官濫用自由心證亂判罪刑受害人之一的筆者來說,讚佩許院長的用心,但懷疑它的效果。因為研閱判決書也許會發現判決書有寫出明顯與案件無關的內容,或者判決理由毫無邏輯、或與社會嚴重脫節等情形。但這樣的法官畢竟極少數,絕大多數法官是敬業工作令人尊敬。更何況裁判品質好壞不是光看幾頁判決書就可以看出來,而是要調閱所有卷宗深入瞭解案情才能知道。再說,裁判品質好壞與否,承辨該案的律師也相當清楚,然而許院長有重視過承辨律師反映的意見嗎?
此外,我們主張有必要儘量採合議裁判,強化合議功能,在判決書中各寫各的意見。而不是像現在判決書中列有多位法官,卻只有一個意見,看不出各人的法律素養。
司法問題多多,無法很簡單的說明,但最後有一點觀念必須澄清的,就是法官本質上就是執行神的工作,不論在那一審級審判,對涉案當事人都是同樣的重要,法官地位沒有高低之分。只有功力強弱差別和資深與否,那來所謂的法官升遷?
(作者為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