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談公司關鍵營業秘密的保護
2021/10/07 05:30
◎ 尤英夫
貴報報導據調查局最新統計,今年一至八月,已經移送十五件營業秘密法案件,總計價值高達一九○九億多元的技術恐遭外流,顯現國安危機。的確也因如此,法務部及陸委會就分別預告修法將營業秘密納入國家安全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對於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行為或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個人或團體、法人、機構成員違反規定進入中國,增訂法條加入規範。
過去貴報曾多次報導中資在台利用國人或偽外資身分,透過人頭招募幹部或員工,或在前高階幹部離職後,被中資企業高薪挖角,竊取營業機密,藉以奪取研發成果,明顯危害台灣高科技產業,亦攸關國安利益。當然政府應該有所作為。事實上,公司本身更應遵守我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要求建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依規模、型態,建立、實施、維持其智慧財產取得、保護、維護與運用管理制度。
本人最近因為擔任企業經理協進會本年度之國家傑出(法務)經理獎初審召集人,知道得獎的副法務長陳碧莉領導的台積電公司,保護營業秘密成績不錯。她認為,營業秘密及專利是保護企業創新成果技術資產的左右護法,形容營業秘密如同海底下的冰山深不可測,而專利正如浮出海面的冰山一角,舉凡研發計畫、實驗記錄、製程步驟、配方參數、廠房配置、機台設備、物料供應、生產計畫、客戶資料、價格制訂、行銷策略等均屬營業秘密範疇,就此,台積電公司設有嚴格的PIP(Proprietary Information Protection)制度及營業秘密註冊管理系統。關心營業秘密的國人也可以上網看看,台積電公司如何運用人工智慧優化營業秘密管理,激勵永續創新與強化競爭優勢。
總之,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一定要嚴密保護,政府固然應該修法對付,但公司本身更應有所作為,保護自己。 (作者是執業律師)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