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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返校

自由廣場》從「返校」到最後一位叛亂犯

2019-10-04 05:30

◎ 尤英夫

「返校」是一部以戒嚴時期為背景、白色恐怖所經歷的遭遇。看起來有點恐怖驚悚。老師與學生成立讀書會,看一些談自由的書籍,也會變成就該槍斃的顛覆政府叛亂犯。對現在享受自由、民主、人權,視為稀鬆平常的年輕人來說,簡直不可想像,說不定還以為是戲謔之作。而這些恐怖驚悚事件,的確就在幾十年前的台灣存在,今天也正在中國發生。

我過去因緣際會,辦了幾件叛亂犯的案件,對於這些叛亂犯及他們的家人,深感同情及無奈。因為軍法官辦案都是有罪推定原則,辯護律師要使被告判無罪,比登天還難。可想而知,這些叛亂犯及其家屬,對警總及國民黨政府恨之入骨。更不用說,那些被槍決的家屬了。其中有一件叛亂案件很是難忘。

有兩位宜蘭的漁民因為負債,逃到中國溫州港。在停留幾個月後,發現「匪區水深火熱」,生活不對勁,於是找了一條船半夜駕駛逃出。可是他們知道,如果直接駕船回台灣一定會被判罪,所以他們就先駕船到琉球。一上岸就被日本捉走。當時有日本記者採訪,他們就說明逃出的原因並強調在中國的不好。

日本對他們判入侵罪後遣送台灣。不用說,他們一回台灣馬上被關到軍事看守所。軍事檢察官就以在船上發現印有毛語錄的火柴盒當證據起訴叛亂罪,說他們負有中國交代的任務要推翻政府。我後來想辦法要到一份琉球報紙,證明他們在琉球曾對記者公開強調中國的不好,根本不應以叛亂犯對待。

結果竟有一位軍事法庭的成員打電話質問我,有沒有考慮到國家的利益。律師為被告權益,想盡辦法做最有利的辯護,竟被辦案人員質問,真是大開眼界。不過,最後他們還是難逃叛亂罪刑,一判無期徒刑,一判十五年。


幾年之後,其中被判無期徒刑的被告成功逃獄。看守所還打電話來問我是否知道他逃到那裡。後來看報紙說,他還是最後一位叛亂犯。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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