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學金計畫
壹、計畫目的:
「新住民子女獎學金計畫」由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與亞太電信合作推動,鼓勵全國就讀國小至大專院校中新住民子女勤勉向學,更透過頒發獎學金,讓每名孩子在台灣都有平等的受教權益和機會。
貳、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参、申請對象:各縣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成績優異之經濟弱勢新住民子女。
肆、申請類別及條件:
(一)國小組: 所有學科平均達優等或90分以上,其中於數理學科或英語學科成績達90分以上者,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二)國中組: 所有學科平均達優等或90分以上,其中於數理學科或英語學科成績達90分以上者,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三)高中/職組: 所有學科平均達優等或90分以上,其中於數理學科或英語學科成績達90分以上者,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四)大專院校: 就讀電機與電子工程學系,所有學科平均達85分以上,其中於數理學科或英語學科成績達90分以上者,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伍、獎學金名額、金額
(一)名額 : 共25名
(二)獎額:
組別 |
獎學金 |
人數 |
小計(元) |
國小組 |
3,000 |
7名 |
21,000 |
國中組 |
5,000 |
7名 |
35,000 |
高中/職組 |
7,000 |
7名 |
49,000 |
大專院校組 |
10,000 |
4名 |
40,000 |
總計 |
|
25名 |
145,000 |
(三)若符合資格人數逾預計名額,將取成績相對優異者入選。
備註 : 獎金、獎額得視收件狀況調整之。
陸、期程 :
(一)申請時間 : 110年9月20日(一)至110年10月31日(五)。
(二)審查作業 : 110年11月1日(一)至110年11月30日(五)。
(三)名單公告 : 110年12月中旬。
(四)獎助學金頒發 : 111年2月中旬。
備註 : 以上時間如有異動,將於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網站公告。
柒、申請方式
一、方式 : 請符合條件之學生,備齊申請文件並於110年10月31日(五)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本會。
二、應備文件 :
(一) 本人親簽之申請表
(二) 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內容須載明 :
1.本人姓名及原生國籍或出生地
2.父母姓名及原生國籍或出生地
(三) 在學成績證明(109學年兩學期成績單影本)
(四) 中低收入證明
(五) 切結書
捌、審核 : 由本會、亞太電信、學者專家各一位組成「審查委員會」,且最終評選資格由審查委員會認定之並依審核標準進行評選。
玖、公告 : 將於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以E-mail進行個別通知。
拾、撥款方式
(一)獲獎名單公告後一個月內,得獎者需寄回領據、匯款帳戶影本,逾期視同自願放棄。
(二)若獲獎者無個人帳戶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資訊之臺幣存簿影本,得於填寫切結書後,使直系血親二親等之帳戶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資訊之臺幣存簿影本。
(三)撥款:獲獎者未能親至頒獎典禮親領者,獎金將於頒獎典禮後二個月內,撥入獲獎者帳戶。
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一) 申請者需如實填寫申請文件,獲獎後,提供照片、得獎感言,作為鼓勵在臺新住民子女勤勉向學之用,未配合者,本會有權取消全數獎學金之請領,並請得獎者返還已撥付之金額。
(二) 本會服務中之家庭子女,考量福利資源分配合理性,不得重複申請。
(三) 申請本獎學金所附證明文件,有偽造或冒名申請等違法之情事,經查屬實。無論是獲獎前或獲獎後,一律取消獲獎資格 : 不得異議,且需返還已領取之獎學金。
(四) 自願放棄本計畫獎學金者需檢附載明自願放棄獲獎原因之自願放棄切結書,並以掛號郵寄至本會。
(五) 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將留底存查,不予退件。
(六) 本獎學金總名額數及發放金額,得視當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學金計畫」之預算財源研議增減,並於限期內公告。
(九) 相關事宜洽詢或聯繫請電 (02)2504-8088#35 社資組
(七) 本計畫內容及相關文件,可請至本會官網 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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